警惕场外配资,以防落入非法陷阱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5-25 阅读:
警惕场外配资,以防落入非法陷阱
近年来,关于场外配资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借钱炒股”苗头频发。一旦涉入场外配资,其风险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或是存入的保证金被账户持有人乱扣利息,甚至卷钱跑路,配资方处于两难境地;或是在股票交易关键时刻,股票账户被配资方联合账户持有人更改密码,亏得资金借入方血本无归;或是风险难以把控,以致爆仓;亦或是借款双方联合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分散账户操纵股价等等。既然场外配资隐藏着这么多、这么大的风险,那究竟该如何识别其中风险呢?
一、什么是“场外配资”。
简单来说,就是借钱加杠杆炒股。配资方向资金借入方以1-10倍高比例杠杆借出资金后,主要对资金本金的安全性进行风险监控,并收取管理费,包括利息和宣传费用、人力成本、办公费用等运营费用。资金借入方以自有资金向第三方的股票账户就借得的该笔资金存入保证金,独立操作股票账户(由配资方指定),目的在于扩大资金规模以求从股市获得更高收益。国家规定,只有特许的证券公司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以,场外配资不受法律保护。但因为证券公司配资杠杆比例太低,一般为1倍杠杆,所以对很多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并且受制于自身资金量较小,无法充分发挥其操盘能力和盈利能力的投资者来说,场外配资就极具诱惑力。
二、场外配资的风险。
1、配资平台推销方式多样,多渠道引诱投资者入坑。
通过短信、QQ群甩链接,利用各社交、炒股、配资官方网站平台广告推销,有提示提高杠杆比例的,有秒配资秒提现的,有配资送红包的,有单票满仓的,有邀请好友返佣金的,有低息低佣金的,甚至还有穿仓免赔的。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下简称《纪要》)发布,该《纪要》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无效,且招揽、劝诱配资等还有可能承担相应赔偿损失,这意味着绕道监管的“借钱炒股”将受到进一步遏制和打击。
2、配资平台粉饰合法性,以民间借贷混淆视听。
不少配资平台均在官网粉饰配资的合法性。例如,某些平台在介绍托管协议时声称:“政策法律安全有保障”,表示“融资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某配资平台也有类似宣传:“配资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在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常在配资前,配资双方会签署合作合同。但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合同双方真的能够依照此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吗?该合同确定受法律保护吗?《纪要》第86条重点解释了场外配资合同的效力:从审判实践看,场外配资业务主要指一些P2P公司或者私募类配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将资金融出方、资金融入方即用资人和券商营业部三方连接起来,配资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分仓功能将其自有资金或者以较低成本融入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赚取利息收入的行为。这些场外配资公司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不仅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对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配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券法第142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
第87条就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问题解释称,场外配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用资人向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和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配资方依场外配资合同的约定,请求分享用资人因使用配资所产生的收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用资人以其因使用配资导致投资损失为由请求配资方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用资人能够证明因配资方采取更改密码等方式控制账户使得用资人无法及时平仓止损,并据此请求配资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另外,新证券法明确规定,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显然,场外配资操盘方使用配资方指定的他人开户的股票账户使用模式是不合法的。
总之,所谓“配资”不违反法律的说法并不成立,但投资者因使用配资而导致的投资损失很可能要自己承担。
3、配资公司的选择影响实盘账户控制能力和收费标准。
正因为使用的是他人账户,因此账户可能不受操盘方或配资方控制。对于操盘方,可能面临在股价大幅波动时,不能及时成交,以遭受重大损失。对于配资方,配资方借出资金,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需对股票账户进行风险监控,以及时平仓,而在使用第三方账户时,为保证自己能对账户实施监控、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自己意愿独立操作股票交易,必须对第三方账户具有控制能力,否则就会出现保证金被第三方卷钱跑路,或第三方更改密码、销户给投资者带来不可估计的重大损失,干扰正常投资行为。综上来看,配资公司的选择的确非常重要。
对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费用问题,而有些配资公司正是抓住投资者的这一心理,降低了管理费,成功吸引了客户。实质上,这些管理费低的公司在交易佣金上会比其他正常公司高,其中可能带有隐形收费。而管理费因配资资金大小和使用时间长短而不同,因此收费标准参差不齐,所以配资公司的选择从收费标准的角度来说,也非常重要,一定要选择收费透明,规模大,经验丰富的正规公司。而检验公司是否正规,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查询公司是否注册,可实地考察,可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来辨认。
4、配资利益链,操纵证券市场。
2019年3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了对西部证券包头钢铁大街营业部负责人刘强的处罚,因其在职期间组织账户出借及配资活动,并为双方提供担保,扰乱证券市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刘强此次被处罚,也揭开了配资利益链的冰山一角。
中国证券报记者曾对围绕配资编织起来的利益链进行过深入采访和调查,而类似刘强这样的券商营业部人员,正是配资利益链条的重要一环。曾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出借给配资公司的李强(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正是券商营业部的客户经理为自己和配资公司牵的线。
曾干过配资公司的王明(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除一般的配资,配资公司还经常与操盘手勾结操纵股价,“要操纵股价一般至少需要四五十个账户,这样的账户每个100万元起,但也不要太大,否则容易被监管层盯上,最理想的账户是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
在法律层面,新证券法加大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证券法》规定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仅如此,市场操纵者,严重者将入刑。根据刑法第186条的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不论您是配资方还是融资方或是其他参与者,不论您参与的是配资的哪个环节,在此温馨提示您:配资风险巨大,违法成本巨高,场外配资不碰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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